(一)一般检查:内科、外科、耳鼻喉科、眼科、妇科(已婚者)检查(按体检表逐项进行)。
(二)化验检查: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功能:SGPT,蛋白,HBSAg。单BSAg阳性者复查乙肝三系;单纯SGPT异常(HBSAg阴性)者,一周内允许复查一次。
(三)特殊检查:肝胆B超、胸透(有疑问加摄胸片)、必要时增检心电图、心超声检查。
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如下:
1. 器质性心脏血管病(风湿性心脏病、先天性心脏病等)不能录用。
2. 体检时,遇有下列情况,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,可以录用:
(1)听诊时心脏无病理性杂音者。
(2)偶发期前收缩,每分钟应少于6次(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),体检时遇此情况均应做下蹲试验并配合心电图检查,排除“心肌病”。
(3)心率每分钟50次至110次之间。
3.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,可以录用:
收缩压12.00-18.66Kpa(90mmHg-140mmHg);舒张压6.00-12Kpa(60mmhg-90mmHg)。
4. 单纯缺铁性贫血,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/dl,女性高于8克/dl可录用,其他血液病不能录用。
5. 患过结核病,属下列情况的,可以录用:
(1)原发型肺结核,浸润型肺结核,结核性胸膜炎,经治愈已硬结稳定,一年观察无变化者。
(2)一切肺外结核(肾结核、骨结核、腹膜结核、心包结核等),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,经县以上医院(或结核病防治所)专科检查无变化者。
(3)淋巴腺结核无症状。
6. 患支气管扩张、支气管哮喘,不能录用。患慢性支气管炎(连续三年以上,每年持续2个月以上),不能录用。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,以后未复发者可录用。
7. 胃溃疡和十二指肠疡已愈合,一年内无出血史,一年以上无症状者可以录用(溃疡病形成幽门狭窄,不能录用);胃次全切或部分肠切除术后一年无复发,无后遗症,不影响功能者可录用。
8. 乙肝两对半呈现“大三阳”和虽然是“小三阳”但肝功不正常者,以及丙型和丁型肝炎患者,不能录用。
9. 以往无肝炎病史,肝在肋缘下2cm以内,质软无压痛,肝功能正常者,可录用。脾在肋下1cm以内或肝脾同时触及,经B超检查,正常者可录用。
10. 体检发现各种恶性肿瘤患者,不能录用。
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只有一条,那就是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.8(标准对数视力4.9)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,不合格,但不是的。由于根据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不同,对视力的要求也就不同,只要双眼的矫正视力(配戴眼镜或者是近视手术后的视力)大于0.8,没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是对普通的公务员视力的要求。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的公务员,对视力的要求就比较高了。
1. 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.6以上的职位:公安、法律、法医等。
2. 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.8以上的职位:公安系统、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。
中政教育温馨提示:公务员招聘考试体检流程如下: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后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参加体检,同时会在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果;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个双休日组织安排体检;体检当天先在指定地点集中交费,然后由大巴送到指定医院体检;在车上会收通讯工具,到达体检医院后,每人领一张表,表上不填写姓名,只有你的序列号;并有专人带队体检,体检表由工作人员负责;体检完成,体检表直接由工作人员交由医院封存;体检项目包括体重身高内科外科五官科妇科(女性)尿检抽血B超胸透听力视力;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场复检;全部体检项目完成后,会安排考生在指定地点等待;等全部人员体检完毕后,统一坐车返回并发还通讯工具;体检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会公布结果。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,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