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生后天:眼睛常闭合,有时一睁一闭,初几天眼球运动没有目的,数天后开始注视灯光,强光刺激可引起闭眼睛。
出生2周:对来自半米远的光线(如手电筒)向自身方向的移动,做出两眼向内转动的动作。
出生3周:能注视较大的物体,还能分辨它的颜色,两眼能单方向追随物体的移动。
2个月:两眼可追随成人的手,并作长时间的注视。
3个月:两眼不仅可追随移动的物体,头部还会随之转动。
4个月:头部已能抬起,常常看自己的手。
6个月:能坐起,当头和眼随着物体做较大转动时,身体也能随之转动,并对色彩鲜艳的玩具或其他目标,能注视半分钟。
9个月:能注视画面上的单一线条,视力大约是0.1。
12个月:多数会抚弄玩具,能注视近物,可按妈咪的指令指出鼻子、眼睛或头发。
2-3岁:视力大约为0.5~0.6,已快接近成人,但此时极易丧失视力。
4-5岁:视力大约为1.0,各种眼部生理反射已形成并趋于稳固,此时已不易丧失视力。
6-7岁:进入成年人视觉状态。
8岁:各种眼部反射已经很稳固,视力发育基本结束。
如果以上功能8岁前没有完成,后期配镜要考虑到其中,并进行康复。特别初中高中的孩子要特别注意视觉二级功能和三级功能,功能强的孩子视力不容易恶化。如果没有详细检查孩子的视力会恶化的严重,度数加深的也快。
近视眼:要求以小屈光度,好的矫正视力,配戴合适的眼镜。以免矫正过度,引起视物疲劳症状。高度近视眼配镜时,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矫正屈光度。可适当减低屈光度,使之适应一段时间后,再予以增加。
远视眼:一般以高数,视力为佳。以便大限度减少过度调节,而解除视疲劳症状。如果儿童有远视并伴有内斜视症状的,必须配戴全部矫正眼镜。
散光眼:轻度无症状的可不配镜。如有视力下降,视物疲劳,无论症状多轻均应配制合适的眼镜。高度散光和轴位偏斜时,患者不易接受时,可适当减低屈光度。散光的一般原则是配戴全部矫正眼镜。散光眼在试镜片时,一定要注意轴位的调整。往往轴位差50就会影响矫正视力。而解除不了,视疲劳症状。
屈光参差:一般两眼屈光度相差不超过-4.00D者,可按以上原则配镜。超过-4.00D,无复视现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镜。有复视现象可适当减低较高眼屈光度,把较低眼屈光度配足。如屈光参差较大,如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可配角膜接触镜给予矫正。儿童有屈光参差的尽可能全部矫正。以免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。
除了存在内隐斜,看近的近视度数应低于看远的近视度数外,正位眼应该常规处方配镜,而伴有外隐斜的近视眼镜应该配足一些,这样更有利于改善外隐斜的症状。对于伴有散光,双眼屈光不等或参差者更应常戴眼镜。
治疗近视前提必须,屈光度600度以下,眼调节力强,眼轴及眼屈光系统正常,非弱视,非遗传,眼底健康......符合条件者年龄越小越好。
真性近视“不可逆”、“不能治愈”以及“唯镜论”逐渐深入人心,成为定论后遗害匪浅。我的事例,希望对您有帮助。
选一安静场所,或坐或站或躺,全身放松,清除杂念,二目睁开,头颈不动,独转眼球。先将眼睛凝视正下方,缓慢转至左方,再转至凝视正上方,至右方,后回到凝视正下方,这样,先顺时针转9圈。再让眼睛由凝视下方,转至右方,至上方,至左方,再回到下方,这样,再逆时针方向转6圈。总共做4次。每次转动,眼球都应尽可能地达到极限。这种转眼法可以锻炼眼肌,改善营养,使眼灵活自如,炯炯有神。永远记住假性近视的恢复之路门是大开着的,只要你敢于去闯;就算是真性近视门也是虚掩的;只要你不被真性近视“不可逆”、“不能治愈”以及“唯镜论”这句话吓倒;敢于去推开它。英国研究者发现,通过左右转动眼球,可以有效提升记忆力。想要迅速回忆某件事情时,只需将眼球左右来回转动30秒,便可见到明显的效果。研究者认为,眼球的水平转动能够促使大脑的左右半球互相交流,这对于激活人们的记忆至关重要。
研究还发现,在特定的温度环境下转眼效果更佳,如50度的温水或冷水中。无论是在记忆之前还是回忆过程中,都可以尝试转眼动作,因为转动眼球也有助于增强记忆。如果能在转眼后戴上老花镜或渐进多焦点眼镜(但需避免使用不良视力的眼镜),再配合写作业或看书,恢复视力效果可能会更好。刚刚恢复的视力将更稳定,不易反弹。使用转眼法时速度越快越好。但需注意,在走路、乘车或乘船时,应避免使用转眼法,以免引起头晕或呕吐。
既然裸眼视力可以通过转眼法有效提高,那么屈光度自然也会随之降低。屈光度数的降低表明眼球的曲率可以通过转眼法进行调整。汇聚能力的提高还可以反向纠正散光问题。至于真性近视的恢复问题,需要看近视的性质。指数近视和曲率性近视可能无法完全恢复,而非可塑性轴性近视也不能完全康复。真性近视眼可能是由于视轴变长、缩短或者眼视功能问题导致的。对于真性近视的恢复,每个近视者都不应放弃机会,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,年龄越小,眼球的可塑性越大,恢复原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越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