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视眼手术医保无法报销。关于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,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服务项目类
1. 挂号费、院外会诊费、病历工本费等。
2. 出诊费、检查治疗加急费(急诊除外)、点名手术附加费,优质优价费、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。
二、非疾病治疗项目类
1. 包括生活美容、医学美容在内的各种美容项目,以及非功能性整容、矫形手术等。
2. 各种减肥、增胖、增高项目。
3. 各种健康体检。
4. 各种预防、保健性的诊疗项目。此外还包括牙科整畸、牙科烤瓷以及各种医疗咨询(不含精神科咨询)、医疗鉴定。
三、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
1. 应用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的项目,如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、电子束CT、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。
2. 康复器具,如眼镜、义齿、义眼、义肢、助听器等。
3. 各种自用的保健、按摩、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。
四、治疗项目类
1. 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。
2. 除特定器官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。
3. 近视眼矫形术以及气功疗法、音乐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。
根据医保的规定,还有多种情况是不在报销范围之内的,例如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(急诊除外)、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的伤害等。对于参保人员因事故造成的伤害,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能提供相关文字证明的,其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无法提供证明的,则不予支付。还包括本人、打架斗殴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、因自杀、自残、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、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以及按照**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。
一、医疗保险不承担费用支付的项目范围概述
(一)服务类项目
1. 挂号费、院外会诊费、病历复印费等基础服务费用。
2. 出诊费、特需医疗服务费用,如点名手术附加费、优质优价费等。
(二)非疾病治疗类项目
1. 包括生活美容、医学美容在内的各种美容项目,矫形手术以及非功能性整容。
2. 各类减肥、增胖、增高项目。
3. 健康体检服务。
4. 预防性和保健性的诊疗服务项目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项目的挂号费、院外会诊费等也在不包括在内。
(三)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类
1. 使用高端医疗设备如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、电子束CT和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的治疗项目。
2. 包括眼镜、义齿、义眼、义肢等康复器具。
3. 个人使用的保健、按摩、康复和治疗设备。
(四)治疗类项目
1. 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的源头费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除特定器官如肾脏、心脏瓣膜等外,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在报销范围内。
2. 近视眼矫形手术。这类手术同样属于美容矫正类手术,与割双眼皮类似,无法报销。除了正常的手术费用外,还需要注意可能存在的并发症风险。如果有此类需求,建议慎重考虑并咨询医生的建议。不同级别的医院对手术的要求也有所不同,应了解相关条件。
(五)其他未涵盖的项目
包括不育(孕)症和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以及科研性、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等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。另外还需注意,医疗保险不涵盖美容和功能性的整容项目,近视手术属于此类范畴,无法报销相关费用。不同地区和医院的手术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,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。对于手术的选择和注意事项,应咨询医生并充分了解相关信息。保护眼睛的健康更为重要,预防近视比手术更为重要。注意日常用眼习惯,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和熬夜等伤害眼睛的行为。均衡饮食也有助于保护视力健康。近视手术费用一般在一定范围内波动,不属于医疗费用报销范围。在考虑近视手术时,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做出明智的决策。